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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市律师业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律师法律服务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于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党和政府依法行政、企业守法经营、公民和各种民间组织依法办事,实现社会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作用。自1979年我国恢复重建律师制度以来,武汉律师业有了较大发展,但是与现实社会的要求相比,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律师业发展水平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百尺竿头,需要更进一步。
  一、我市律师业的基本情况
  武汉现有律师事务所132家,从业人员过百的1家(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249人,拥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占77.7%(含博士10人,硕士、双学士144人),律师队伍初具规模。就组织形式而言,合伙制律师事务所120家,合作制9家,个人开业所2家,国资所1家,合伙(合作)据主导地位,律师事务所已脱离“国资”性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监管体制也在实践中进一步理顺,正在由单一行政管理向政府宏观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自律性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过渡。
  作为推动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律师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其一,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政议政,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促进了依法治市市策的深入实施;其二,通过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上市融资等,直接为企业改革改制服务,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其三,通过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经营决策、代理企业诉讼,服务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直接推动了我市经济发展;其四,通过全面介入企业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劳资、知识产权争议和反倾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诉讼,直接服务于我市的对外开放;其五,通过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参与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参与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参与民事纠纷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全市律师年均担任企业法律顾问2000余家,办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近2万件,近10年来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0余件,近万名贫者、弱者、残者通过法律援助实现了法律赋予的权利。
  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武汉律师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2004年,全行业实现总收入8941万元,在服务业中占比不到0.1%,纳税778万元,在服务业中占比仅为0.2%左右。
  二、律师业发展面临的几个问题
  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相比,武汉律师业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1、 整体规模偏小
  无论律师队伍、事务所规模或整个律师业的经济收入,武汉都存在规模偏小的问题。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律师在总人口中的占比是衡量律师规模的重要指标。武汉目前这个数值是万分之1.5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万分之一),低于北京的万分之11.39,上海的万分之4.58,广州的万分之7.43,中国香港的万分之8.5,英国的万分之15,美国的万分之30。
  武汉律师事务所规模普遍很小,律师大多单兵作战,难以形成整体合力。百人事务所仅1家,近1/3的事务所执业律师少于5人,1200余名律师分布在130余个事务所,所均律师数9.46,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北京律师13246名,事务所728个,所均律师数18.2;上海律师6200名,事务所618个,所均律师10.03;广州律师5842名,事务所407个,所均律师14.35;南京律师950名,事务所91个,所均律师10.44;西安律师810名,事务所65个,所均律师12.46,几个城市律师事务所平均规模均大于武汉。在发达国家如美国,一个中等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有律师500人左右,一家大型事务所光合伙人就七八百,律师有2000多个。
  收入方面,2004年武汉律师业总收入不到1亿元,北京40亿元,上海22亿元,广州27亿元,南京1.4亿元。京、沪、穗律师收入明显高于全国其它城市,业内有“二八现象”之说,即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律师收入占全国总收入20%,东南沿海占80%,京、沪、穗三市又在80%中占80%。
  2、 服务领域偏窄,人才储备不够
  据市律师协会最近的一项调查,武汉律师在相当程度上仍然只是在“帮人打官司”,一般的民事、刑事诉讼在律师业务总量中占到74%,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仅占26%,金融、保险、电子商务、海商海事、企业破产、反倾销反垄断等新兴专业服务领域尤其涉猎不多。律师事务所普遍“小而全”,律师大多是全面手,只要案子找上门,什么都做,什么都很难做得精致。而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各种各样的非诉讼业务占律师全部业务的80%,服务领域宽阔、专业分工细致已经是律师业的显著特点。在北京,30%以上的律师明确了自己的业务领域定位,市律师协会下设的专门业务委员会已接近50个,WTO、奥运法律事务、国际贸易与投资、证券期货、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未成年人保护、复转军人权益保障等各个领域都有专门的律师队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觉醒,新型法律关系不断涌现,社会对法律服务的全方位、多层次和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律师除具备基本办案素质之外,必须精通一到两门专业知识,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不断研究探索,求精求专。目前,我市绝大部分律师知识结构单一,律师对新型的法律服务项目和高难度的法律服务事项,如WTO、反倾销、涉外贸易、网络信息、电子商务、金融保险、国际法律事务等等接触不多,理论准备和实务锻炼不足。如在涉外法律业务方面,据保守估计,能够熟练运用外语和法律知识与国外客户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的,全国只有4000人,而且集中在京、沪、穗等地,武汉少之又少。
  3、 律师参政议政渠道有限
  律师的职能表现在两方面,一个方面是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当事人服务,这是律师的本职工作。另一个方面是治国,为国家服务,为国家的治理和管理服务。我市还客观存在律师参政议政渠道狭窄的问题。2003年武汉市、区人大换届选举,有4名律师分别当选市、区人大代表,13名律师分别当选为省、市、区政协委员,约占律师总数的1.4%,较往年有所发展,但仍然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与西藏、宁夏相当。资料表明,美国参议院100名议员中,有65名出身于律师;众议院430名议员中,有205名出身于律师。美国国务院法律顾问团拥有39名律师,由国务卿直接领导,负责政府的法律咨询,并为国务院处理国际事务提出法律意见。许多律师受雇于联邦、州和地方政府。我国国内不少地方日益重视律师的参政作用。重庆市把立法任务委托给律师事务所,深圳市为每位人大常委聘请法律顾问,厦门市成立市长律师团的做法都值得我市学习借鉴。
  4、 律师事务所的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经营管理人才奇缺是武汉,也是全国律师业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由于律师业的发展时间尚短、经营管理方式还比较粗放,现代大型公司化律师事务所的CEO阶层几乎没有形成。这是我们培养大型公司化律师事务所参与区域竞争和跨国竞争的巨大障碍。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境外律师所将执业与管理的职能相分离,让专职管理人员主持律师所的经营和日常管理的行业状况。 在美国,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最高级管理层为执行委员会,其成员由合伙人中选举出一定数量的人担任。执行委员会对事务所的发展方向作出战略性的决定,并处理事务所的一些重大问题。而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则由执行委员会下设一名执行董事负责。事务所日常管理机构分为人事、财务、经营、咨询四大部门,并设立了许多管理委员会,各司其职。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十分重视把律师的精力集中在最赚钱的业务部门,充分发挥他们的最大价值。
  5、律师业发展的外部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
  律师的执业权利仍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突出地表现在律师执业中“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三个方面。税制不够科学合理。目前我市律师业实行浮动税率,由此客观上增加了税金收缴成本,也增加了律师的道德风险(容易发生偷漏税事件),不利于律师业的发展。国内很多城市已对律师业实行定税制,北京税率为11%,天津9.8%,广州12%,深圳9%,西安10%,南京12%,石家庄10%。我市迫切需要尽快解决律师纳税问题,税务部门应出台优惠政策,制定合理税率,扶持律师业发展。
  三、促进我市律师业健康较快发展的建议
  针对我市律师业面临的问题,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鼓励引导我市律师业加快发展。
  1、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走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道路。适应经济全球化、法律服务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加快律师事务所的结构调整,引导律师事务所实行“强强联合”,走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道路。通过政策扶持,组建100人大所3-5家、50人左右中型所10 -15家,并争取尽快建成能够进入全国前十位的律师事务所,逐步形成以规模所为龙头、以中型所为骨干、以小型所为补充的良好格局。引导建设20个左右具有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三五个以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保险为主的专业化分工明确的律师事务所,以专业化构建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
  2、鼓励帮助律师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在立足于传统诉讼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非诉讼业务,积极为推进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延伸产业链、培养企业群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引导律师业务全面渗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家山台商投资区等开发区,为神龙汽车二期、东风本田扩产、阳逻电厂三期等重大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直接服务于企业经营决策。借鉴北京、上海、海南、大连等地的经验,在国企改制、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开发、土地交易等诸多政府主导型项目中,建立律师强制性介入制度。由律师对项目进行充分的法律论证和广泛的市场调研,草拟合同,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将法律风险关口前置,降低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如北京、大连等市要求,大型建设项目必须有律师参与。海南省政府要求,国企改制必须有律师介入。上海市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国企改制法律服务团”,组织律师参加业务培训,为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保障。上海浦东新区要求区内所有重大经济项目和活动都要事先征求律师的意见,新区逐渐出现“金融家不见律师的法律见证不贷款,实业家不见律师提供法律意见书不投资,商人不见律师的资信证明不发货”的趋势。另外,党政机关要率先垂范,重视律师的法律服务,引导社会强化法律意识。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让律师参与决策咨询,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考虑在人大代表中增加律师专业人士的比例,在市政协设立律师界别,从而有助于从总体上提高代表议案质量和审议水平,提高政协委员提案或建议质量及其参政议政水平。
  3、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为律师业发展壮大提供智力支持。改革律师事务所内部分配机制,硬性规定事务所提留部分资金作为发展基金,用于人才引进和业务培训。参照市政府津贴人员标准,每月给予博士律师适量补贴,对攻读博士学历、学位的律师的培训费用实行税前列支。尽快将涉外律师人才库纳入政府人才库系列,加大输送律师到国外培训力度。这些政策有助于律师业广聚英才,从而提升我市律师业整体素质。
  4、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请一线律师参加,制定律师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行业发展目标和具体扶持政策。公、检、法、安、司各部门协调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沟通、支持和配合机制,保证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解决律师执业中的“三难问题”,维护司法公正。改革完善税收机制,扶持律师业发展。清理非法法律服务机构,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执业活动,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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