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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情况调查和政策研究


   农产品加工业是指以农产品(包括农、林、牧、渔四大类)为原料进行直接加工和再加工的工业。农产品加工业一头连着城乡居民的最终消费,另一端是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发展,其发展对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多层次、多样化新需求,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最近,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意见,我们对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及有关扶持政策出台和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的感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础较好,资源、区位优势显著,市场潜力大,进一步加快发展是大势所趋,是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应该紧紧把握我国农业发展新的历史阶段和世界制造业中心向我国转移的机遇,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当前农村经济最具增长潜力的新亮点,作为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最具活力的推动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采取有效工作措施,乘势而上,努力把武汉建设成为农产品加工业发达的城市。
  一、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及特点
  近年来,我市以推进农业产业化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引进培育龙头企业为突破口,以提高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和规模效益为目标,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2004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78亿元,同比增长6.9%,比上年增加了5亿元。

  2004年全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分布情况 (单位:个)

 

洪山区

蔡甸区

江夏区

东西湖区

汉南区

黄陂区

新洲区

市直

全市合计

国家级龙头企业

1

1            

 

省级以上龙头企业

2

2

2

1

7

       

市级以上龙头企业

2

4

3

9

2

3

2

1

26

区级以上龙头企业

18

5

21

31

28

17

8

1

129

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

1

2

1

4

2

1

11

   

销售收入过5000万元企业

3

4

4

9

3

6

3

1

33

销售收入过500万元企业

28

8

19

22

20

11

7

1

116

  1、农产品加工业区域特色初步形成。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农产品优势资源,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逐步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体系。东西湖区是农业部批准的全国第一个国家级食品加工区,去年加工区加工的农产品占全市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的40%;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完成税收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税收的76.7%。目前拥有一批在省、市乃至全国有一定市场和影响知名品牌,形成了以光明、友芝友为龙头,带动奶牛基地发展的奶业产业化;以统一、华丰、新元粮油等企业为龙头的粮油产销一体化;以华润啤酒、百事可乐等企业为龙头的软饮料产业化。洪山区在牲猪屠宰加工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有和平、长征、红旗三个牲猪屠宰场,年屠宰量50万头以上,其中和平、长征年销售收入均过亿元。蔡甸区拥有“莲花湖”莲藕、华泰植物油等品牌和龙头企业,华泰植物油去年销售收入达6亿元;台湾企业“八达通”投资2500万美元建立的武汉八达通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是华中地区最大的农产品交易市场。江夏区在畜牧业上,有世界500强企业之一的中粮肉食品加工和富尔仕禽产品加工;在种植业上,有出口创汇的小蜜蜂 头加工;在水产业上,有牛山湖武昌鱼加工、梁子湖野生鱼加工和金口长江风干鱼加工;在特产生产上,有中山舰茶叶加工、蜂蜜加工等系列加工产品。汉南区有“邓丰”牌鲜嫩农产品、天天好生物保健品、润田饮料等产品品牌。黄陂区形成了以大地公司、精武食品工业园、华发羽绒为龙头的家禽加工;以中排公司为龙头的粮油加工;以蜂业公司、石门山天然食品公司为龙头的工业原料与保健品加工;以天种公司为龙头的饲料加工。新洲区形成了以汪集汤食有限公司为龙头的禽类加工;以长华食品公司、康之源菇业为龙头的蘑菇加工等。

  2004年各区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

 

洪山区

蔡甸区

江夏区

东西湖区

汉南区

黄陂区

新洲区

合计

上缴税收(万元)

356

1360

1250

18949

800

1900

1175

25790

出口创汇(万美元)

57

850

800

179

60

80

480

2506

  2、农产品加工业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增强。去年,全市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率达1:1.35,农产品增值近26亿元,增值近50%。在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带动下,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203个,市级专业合作协会达到8个,网络农户23.5万户。全市已建成优势农产品正规化基地46万亩和畜禽养殖小区65个,其中万亩以上连片种养的特色基地68个,5万亩以上的26个,农业产业化基地实现农业总产值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比上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覆盖率达到40%;直接在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在100万元以上)就业的人数达到12700人;农民通过订单销往加工企业的农产品达13.6亿元,比上年增加了34.7%。
  3、农产品加工业招商引资步伐加快。2004年以来,洪山区及市郊6区农产品加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共有35个,其中引进外资项目2个;招商引资合同资金12.87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36亿元。在销售收入过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中,非公有制企业占96%,非公有制企业已成为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的主力军。

  2004年以来各区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情况表

 

洪山区

蔡甸区

江夏区

东西湖区

汉南区

黄陂区

新洲区

合计

招商引资项目(个)

2

5

4

9

8

1

6

35

其中引进外资项目(个)

1

1

2

         

合同资金(万元)

5900

4000

2100

58110

9000

1100

48500

12871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200

1200

800

5826

3000

800

10800

23626

  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近年来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速度较快,势头好,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农产品加工业仍处于起步阶段,还不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有以下几个问题困扰着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一是加工规模偏小,龙头企业整体素质不高。这是制约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市只有“小蜜蜂”1家国家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属于小规模分散经营,产业集中度不高,在国内竞争力强的企业很少。去年,我市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只有11家,过5亿元的只有3家,没有1家销售收入过10亿元,销售收入最高的新元粮油仅8.5亿元。我市去年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还不到河南双汇集团(160亿元)的一半,而世界食品加工业500强最后1名的年销售收入也在300亿元人民币以上。成都、沈阳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均超过200亿元,也远远高于我们。我市农产品加工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比有较大差距,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管理水平较低。除少数大型龙头企业外,目前我市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都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全市只有14家龙头企业通过了ISO9000、ISO14000和HACCP认证。相当部分的中小企业仍采用传统落后的管理方式,生产流程没有严格的质量技术标准,难以与国际接轨,严重影响了农产品加工产品的出口创汇。
  二是产加销连接机制不完善,企业和农户之间利益连接不紧密。当前我市绝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之间还是一种简单、松散的买卖关系,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有时两者之间的利益甚至是对立的。即使是订单农业,也缺乏必要的履约保障机制,存在市场价高于合同价时农民惜售、市场价低于合同价时企业违约压级压价现象,不少企业与农户之间缺少应有的诚信。原料生产的品种品质结构不适应加工要求,分散生产与集中加工的矛盾突出。区域优势发挥不充分,发展水平低。
  三是加工转化率低,农产品加工名牌产品较少。目前,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率一般在70%以上,山东省在40%左右,而我市还不到20%;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一般达到农业总产值的2—3倍,山东省在1.5左右,我市还不到1/2。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多数是将农产品进行粗浅的加工就投入了市场,精深加工产品较少,我市只有5个湖北省知名品牌,没有一个国内知名品牌。
  三、现有政策扶持情况及需要完善的几个方面
  近几年来,中央、省、市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2]62号),提出了加大国家投入、给予相关金融支持、落实税收支持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省里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产品加工产业化推进计划的通知》(鄂政办[2001]102号)。2002年,我市成立了市农产品加工业推进计划领导小组,把农产品加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牛鼻子”来抓。市里先后出台了《武汉市农产品加工产业推进计划》(武政[2002]19号)、《关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武政[2003]89号),提出了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政策扶持措施。
  武政[2002]19号文提出了:市财政设立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50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新产品开发;市计委建立扶持龙头企业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500万元,对重点龙头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扶持;市科技局在“科技3项经费”中设立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600万元。
  武政[2003]89号提出了: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重点建设“一区五园”,即东西湖国家级食品加工区和新洲区双柳、江夏区大桥、汉南区邓南、蔡甸区常福、黄陂区武湖等5个农产品加工园区。并从2004年起,市人民政府每年从农业基本建设资金中专项列支10%,用于农产品加工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对新进入园区的加工企业,其土地有偿使用费市区两级留成部分,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还提出对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奖励、对加快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和改造进行贷款贴息、对市级龙头企业新获得ISO9000系列、ISO1400系列、HACCP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奖励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截止2004年,全市仅用于扶持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的专项资金累计达5000万元。
尽管这几年我市对农产品加工业给予了大力扶持,但由于基础差等各方面原因,目前与先进地区比,差距仍然较大。调查发现,其主要原因是外部制约因素仍然较多。
  一是规划滞后于企业的发展。武政[2003]89号提出了建设“一区五园”的工作重点。但各区的实际进展不快。东西湖国家级食品加工区规划2000亩,规模稍大一点,有的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只有300—400亩,规划面积小,完全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且无足够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也很难,手续繁琐,从申请到办证没有半年以上难以拿到土地使用证。目前,“一区五园”,除黄陂武湖加工园有企业入驻,发展快一点外,其他加工园基本上没有实质进展,还只是“纸上谈兵”。新洲双柳加工园土地变性第一期申报了300多亩,省厅批准后,企业却无钱去拿证。我们认为这种每个区一个园,照顾式的做法,到将来必然会出现“小而全”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全市必须重点突破,打破行政区域界限,集中财力和用地指标,办好一、二个加工园。
  二是布局不合理,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仍然比较突出。各区按行政区域布局产业,什么都想搞,产业布局出现“小而全”,产业结构不合理现象开始露头,争原料、争市场,无序竞争苗头开始出现。如近几年,好几个区都大力引进发展牲猪屠宰加工项目,出现了加工“吃不饱”的现象。洪山有和平、长征、红旗三家加工企业,年宰量50万头以上,而本区提供的牲猪量不足年宰量的20%;江夏有中粮肉食品公司,年屠宰量22万头,实际屠宰量只有2万多头;新洲有升阳食品公司,第一期工程年屠宰能力50万头,今年底第二期工程动工生产后,年屠宰能力可达100万头;东西湖也新引进了双汇集团,也将大规模屠宰加工牲猪,届时本地牲猪将远远不能满足加工企业的需要。在油脂加工方面,全市过去已有华泰植物油、新元粮油等知名企业,黄陂中排粮油公司又新上日产100吨色拉油生产线,而新洲也有5家油脂加工企业,且各自为阵,难以有大的发展。在家禽加工方面,黄陂的大地集团日宰鸭量可达8万只,实际不到2万只,加工鸭销路不错,但加工原料严重不足。江夏富尔仕年加工能力可达4500万只,实际一年加工只有300多万只。过去我们愁加工,现在是愁原料。这样发展加工业,最后都是几败俱伤。山东潍坊农业产业化搞得不错,他们那里不是每个县什么都搞,寿光是蔬菜交易,诸城是畜禽加工,安丘是种植基地,各有特色,错位发展。我市农产品加工不能搞“五脏俱全”。必须有产业分工,合理布局。
  三是融资困难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企业一次性收购原料,占用资金额度较大、时间较长,而政府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投资和信贷扶持政策有限,资金短缺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而普遍的制约因素之一。目前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较低,但贷款门槛较高,一般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根本贷不到款,只能到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而农村信合的贷款不仅利率高(年息10%以上),而且额度有限,无法满足企业的需要。调查反映,有80%的加工企业贷款难。自2002年以来,市政府每年对农产品加工发放的1600万元扶持资金也难以满足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企业发展等实际需要。
  四是税收支持政策落实难。国办发[2002]62号提出对重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所得,要落实免征3—5年企业所得税等政策,落实起来比较困难,手续麻烦,且周期长,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另外,对龙头企业在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支持、帮助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方面的奖励标准较低。
  四、加快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于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我市都市型农业发展,增强区级经济实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乡村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已有不少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农产品加工的政策,基础不错,这些政策需要再加力度贯彻落实。结合这次调研和思考,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需要改进和完善原有的工作思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具体而言,我们感到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规划布局
  我市郊区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农产品加工不能走过去办乡镇企业式的老路,搞“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加工企业到处“撒网”。要高起点规划,科学布局,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既可以节约资源,又可以产生扎堆效应。首先,要完善农产品加工园。过去市里规划的“一区五园”,几年来,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应该进行调整,农产品加工园的规划原则应该是,规模要大一点,力量要相对集中。根据调查情况分析,我们建议:东西湖区食品加工区和武湖、双柳加工园区规模要相对扩大,市里将扶持资金集中起来使用,同时集中人力和土地变性指标等资源,优先扶持。没有进展的加工园区应该取消或转向。其次要搞好产业布局。农产品加工也应采取非均衡发展战略,产业布局避免雷同,实行错位发展。全市范围内分工明确,新上项目不得违背全市规划布局。在某地已经形成加工规模的,其他地方就不必上同一类型的项目。应按照目前基础条件布局,比如江夏、黄陂两区畜禽加工有优势;东西湖、蔡甸两区油脂加工有优势;东西湖、新洲、江夏区牲猪加工有优势,市里应给予优先扶持。不符合规划布局的,应限制发展。这些规划布局应一定年年不变。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培育和完善市场机制,推进市场化进程,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能力,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含量,培育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由粗加工向精加工的转变。积极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联合、兼并、资产重组、股票上市等途径,提高企业规模化生产经营水平,努力争取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
  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特别是国内外知名工商企业利用资金和先进设备、技术及管理优势,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从建设项目库人手,精心选择一批农产品加工项目,通过会展招商、代理招商、网上招商、“以外引外”等多种形式,使一大批优秀企业加入农产品加工行列。
  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鼓励骨干企业打破部门、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以资产为纽带,以名牌产品为龙头,组建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的企业集团,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充分发挥国外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提高我市农产品加工业整体水平和拓宽出口渠道。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财政支持。武政〔2002〕19号文件中规定,每年安排1600万元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政策扶持,运行效果不错。随着该产业的发展,扶持资金也应随着全市财力的增长而按比例逐年递增。这些资金应捆绑使用,集中投向加工园。我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应承担农产品加工贷款支持,建议规定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年额度,占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发放贷款额度的具体比例不得少于60%。建议由市财政注入一定资金,市郊各区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担保公司,并规定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额度在该公司年贷款额度的具体比例。借鉴外地经验,市、区财政和企业各注入一定资金建立农产品加工风险基金,提高企业和农户抗风险的能力。同时,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从经营盈利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注入担保风险金,提高抗担保风险的能力。
  二是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议市农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专项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市农村信用社是目前我市唯一一家为农业经济发展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增强该社对农产品加工的信贷业务实力,建议市郊各区财政行政人员工资发放业务统一由信用社负责。同时,建议各区农口部门行政使用经费储蓄业务统一归口各区信用社。
  三是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用地。建议国家级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和建设所需用地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帮助企业申报办理用地手续,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助,在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时予以优先,年内确保发展用地到位。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使用钢、铝等结构建设的单层厂房用地,凡不涉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用地未固化的,可视同农用地。
  (四)扶持精品名牌
  帮助和指导龙头企业申报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开发。支持、帮助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允许市级以上企业或获得专项市级以上奖励的产品冠以武汉品牌或名牌称号。建议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产品的企业,市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由原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新获得湖北省著名商标及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市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由原1万元提高到3万元。
  建议每年组织一次全市农产品加工名牌产品展销活动,市内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展位费,由市财政支付。长江日报对年内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免费安排一定版面进行广告宣传,对新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可以按市场价半价收费安排版面进行广告宣传。武汉电视台对年内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免费安排一定时间进行电视广告宣传,对新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可以按市场价半价收费安排电视广告宣传。
  政府所控制的公共场所按规定可以进行户外广告宣传的,可以优先安排省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或获省级以上奖励的农副加工名牌产品进行广告宣传,对市内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广告宣传申报审批过程中,政府应收费用全免。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加工产品,全市超市进场可以实行“零费用”。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加工产品,全市超市按同类标准费用减半收取。
  (五)开拓国际市场
  培育一批大型的流通性企业集团和流通组织。农产品流通性企业要着眼于开拓大市场,实现大流通,在“大而专”上下功夫,在营造品牌上下功夫,实现农户小生产与社会大生产对接,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对接,通过流通企业来整合生产要素,树立优势品牌。
  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出口,按企业出口额,市里应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从2005年至2008年,建议对新增年度内农副加工产品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金的区,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人民币。新增年度内农副加工产品出口额达到2000万美金的区,由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人民币,作为该区鼓励农副加工产品专项奖励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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