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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武汉全面小康的战略思考

湖北省委常委 武汉市委书记 苗圩


  内容摘要 “十一五”是武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实现武汉全面小康,关键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解决好几个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提升城市经济竞争力,为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统筹城乡发展,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历史任务;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为全面小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努力构建和谐武汉;立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关键词 武汉 全面小康 战略措施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奋斗目标。武汉总体已经进入小康社会,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2005年达到3245美元。但武汉目前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不全面、发展不平衡的小康,人均GDP还不高,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还不能得到充分满足,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发展不够仍然是我市的主要矛盾,从“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提升,武汉还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十一五”是武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围绕实现全面小康,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武汉所处的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我们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努力把武汉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科技教育基地、交通通信枢纽,中部地区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心,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真正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进而为建设国际性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密结合武汉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别要解决好以下几个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
  一、把提升城市经济竞争力作为实现全面小康的坚实基础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发展是基础。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通过培育优势产业、突出区域发展特色、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武汉的城市经济竞争力,为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培育优势产业提升竞争力。立足武汉的比较优势和现实基础,顺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国内外产业加快转移的趋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生产要素向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中,加快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新型产业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地发展先进制造业,突出发展钢铁、汽车、光电子信息、石油化工四大支柱产业和环保、烟草及食品、家电、纺织服装、医药、造纸及包装印刷等六大优势产业,使之成为经济增长的重大支撑。不失时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巩固发展商贸会展、金融和房地产三大主导产业,突出发展现代物流、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文化、旅游、社会服务等新兴产业,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调整投资消费关系,把增加居民消费作为扩大消费需求的重点。完善鼓励消费政策,拓宽消费领域,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
  突出区域发展特色提升竞争力。发挥各区资源优势,挖掘各区发展潜力,尽快形成错位发展、有序竞争、合作共赢的区域发展新格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突出“武汉?中国光谷”的产业发展定位,进一步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成为全国自主创新的重要平台和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科技园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强化先进制造业的产业发展定位,加快发展汽车、电子电器等产业,成为全国主要汽车生产基地和重要消费类电子基地。每个区重点发展2-3个特色优势产业,使区级经济的发展亮点上升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亮点。中心城区在继续发展商贸、金融、房地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商务、信息等现代服务业,推进都市工业园建设,形成以现代服务业和都市型工业为主体的产业体系。市郊各区则在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同时,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使市郊成为制造业转移和发展的集聚地、现代都市农业的生产地、城市居民休闲旅游的后花园。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竞争力。继续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力争在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增强创新活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吸引、培养和使用好创新型人才。加强科技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实施鼓励自主创新的财政、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营造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环境。
  二、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实现全面小康的重大历史任务
  武汉市郊版图面积占全市的90%,人口占全市的46.6%,农村发展如果长期滞后于城市发展,势必影响武汉全面小康的实现。必须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推动武汉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重点。
  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国民收入分配、精神文明建设等各方面真正实行城乡统筹,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和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职能,在公共财政投入方面重点向“三农”倾斜,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和服务力度,把政府扶持与农民自主努力结合起来,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大力发展都市型农业。以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为重点,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农业转变。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扶持一批初具规模、发展潜力较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园。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任务,巩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成果,把更多的资金用到“办事”上来。适应都市农业特点,减少粮食、棉花种植,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发展非农产业,提高非农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把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加强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劳务经济”。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开拓能力。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的环境,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
  三、把转变和完善体制机制作为实现全面小康的根本保障
  过去20多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同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分不开的。完成新阶段的发展任务,同样必须坚定地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的改革仍处于攻坚阶段,必须以更大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政府、企业、市场、社会“四位一体”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全面小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资源配置权真正交给市场,生产经营权和投资决策权交给企业,社会可以自我管理的事务交给社区、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坚持把改善发展环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建设法制政府。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政务超市”等现代政府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以深度市场化为方向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在垄断性行业、资源类行业,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发挥好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和对民间资本的引导作用。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寻求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大力发展股份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进一步研究制订和完善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收缴实施办法,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一定要真正收上来,用于弥补社保基金缺口。全面推进非工业领域国有企业改制,加快社会资本进入我市非工业领域。认真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市场准入、财税政策、融资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加大金融体制改革力度。
  以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为取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坚持分类改革、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加快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步伐。将承担部分行政管理职能或者行政执行职能的事业单位,在精简压缩基础上改组为行政执行机构;对承担政府交办任务、提供公共产品的事业单位,在理顺职能的基础上规范发展,建立新型法人治理结构,引入竞争性的劳动人事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对一般带有开发经营性的事业单位,逐步推向社会,实行企业化管理、产业化经营。
  继续坚持开放先导战略,提高经济的外向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发达国家和地区,特别是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企业的投资,鼓励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业。继续优化投资环境,建设外商投资密集区,构筑招商引资的良好载体。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着力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发展,开发利用境外能源资源、科技资源和其他生产要素,带动设备技术出口。鼓励引导更多的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积极参与和推进武汉城市圈的建设,加强与长江流域和中部地区城市的经济技术协作,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
  四、把构建和谐武汉作为实现全面小康的重大战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准确把握我国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针对当前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而确定的重大战略举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
  注重做好民生工作。认真研究扩大就业与国企改革、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就业形式的关系,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把控制失业率和消除“零就业家庭”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进一步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保覆盖面,启动实施生育保险,完善城市低保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社保制度。加快建立城乡特困群众的救助体系,研究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城市低收入居民、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等问题。继续搞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切实解决好城市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注重发展文教卫等社会事业。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搞好教育资源的优化重组,巩固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努力构建具有武汉特色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医疗保障为重点,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强化行政责任制和服务责任制,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出生性别比控制工作。深入挖掘武汉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丰富资源,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武汉文化品牌和文化骨干企业。
  注重搞好社会建设和管理。我们正面临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的新形势,城市社会管理重心已从单位转到社区,社区将成为未来主要的社会管理渠道,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势在必行。在城市社区,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管理、社会服务“四进社区”,在农村则启动“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推进以致富门道明晰、基础设施完善、社保体系建立、社会和谐稳定等为内容的“四进家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及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抓紧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注重加强和改进社会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预防和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深入推进“平安武汉”创建活动,坚持打防结合、专群结合,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五、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实现全面小康的基本途径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武汉可持续发展,根本上取决于我们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目标是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现集约布局和节约发展。突出武汉两江交汇、三镇鼎立、滨江滨湖的独特城市风貌,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集约布局,形成以都市发展区、农业生态发展区为特色的现代城市空间布局与功能分区。中心城区以优先开发为主导,以现代服务业、都市工业等为重点,提高商贸、金融、科教服务能级和水平,集中体现武汉作为我国中部地区特大中心城市的功能。中心区和外环线之间以重点开发为主导,强化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核心支撑作用,重点布局和发展高新技术、先进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推进产业组群式集聚和区域组团式发展,集中体现城市发展实力。外环线以外则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原则,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因地制宜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特色产业,集中体现现代都市农业的发展水平、山川秀美的自然生态风貌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坚持节约优先。紧紧围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这个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为重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建设节约型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创建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区、节约型企业和节约型城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推动环保技术创新,形成资源消耗少、利用率高、废弃物排放少的生产体系。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尤其要珍惜武汉“百湖之市”的美誉。搞好湖泊综合整治,加强对污染源头的控制,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努力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70%以上。按照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继续强化对土地、水体、山体和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搞好城市绿化,促进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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