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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化的调查与建议


  最近,市委政研室会同市科技局就如何推进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化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我们认为,武汉电动汽车主要是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和混合动力轿车已基本具备产业化条件,应强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加快产业化进程,从而抢占产业制高点,赢得发展主动权。
  一、最新研发动态:武汉在电动汽车的研发、试制、试验、示范运营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形成了一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纯电动车实现批量生产,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和混合动力轿车正进入产业化准备阶段。
  “九五”、“十五”期间,东风汽车公司、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单位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进行电动汽车关键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取得了一批重大的研究成果,成功开发出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混合动力轿车、燃料电池中巴车、燃料电池轿车、纯电动中巴车、纯电动轿车、纯电动场地车,进行了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混合动力轿车和纯电动场地车示范运营,电动汽车研发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我市被科技部确定为我国重要的电动汽车研发试验基地。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十五”时期,在国家“863”电动汽车重大专项的支持下,通过三轮技术攻关,在动力总成机电耦合技术、整车集成和优化匹配技术、整车控制策略、整车ECU及智能显示仪表、CAN总线通讯、多能源动力总成等关键技术领域实现了重大突破,在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研究过程中共申请并正式被受理1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在混合动力轿车研究过程中,累计申报专利13项,受理13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已授权4项等科技成果,完成了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和混合动力轿车功能样车、性能样车开发工作,其各项性能指标达到产业化要求。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按四工况、五工况试验,油耗值分别为22.7升/百公里和27.7升/百公里,与基准车相比节油率分别达到32%和20%,整车噪声比基准车低2.5dB(A)。混合动力轿车常温排放达到欧3要求,按国家标准15工况试验,油耗值为7.2升/百公里,较基准车节油超过40%。初步实现了HEV轿车和HEV客车的控制策略。2004年10月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参加在上海国际汽车城举办的第六届国际“必登高”清洁汽车挑战赛获“A级排放”奖。2005年7月认证样车通过了国家第一阶段节点验收,2005年12月通过了国家型式认证。目前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已正式上了国家发改委2006年第5号新产品公告,混合动力轿车也已通过国家审查并于近期通过国家公告。在产业化方面,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已进入小批量试制阶段,混合动力轿车也将于2007年随着东风自主产权轿车的产业化而同期大规模生产。
  燃料电池汽车:2002年初,东风公司出资1000万元与武汉理工大学共同启动了燃料电池汽车研究项目,先后开发了燃料电池轿车、摩托车、高尔夫球车,进行了5KW、25KW燃料电池开发研制及整车设计,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2005年初,自主开发了燃料电池轿车“楚天一号”,并通过了专家验收,其主要性能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纯电动汽车:我市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纯电动轿车和纯电动客车均已通过国家型式认证试验,并在旅游区、学校运行多年。又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开发了专用于风景旅游点和特种工作场所的纯电动场地车、观光游览车及警用巡视车等产品。2003年实现了批量生产,2004年纯电动场地车销量居行业第三位,2005年累计销售561台,正在向行业第一稳步挺进。
  开展示范运营: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武汉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在武汉市公交线路上一次性投放了5台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进行商业化示范营运,开创了在我国城市公交系统率先开展电动汽车示范运营的先河。2005年12月3日,又投入15台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开辟了599路混合动力公交示范运营专线,同期又投入3辆混合动力轿车进行示范运营。两年多来,该公司投入开展示范运营的车辆总数达115辆(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20辆、混合动力轿车3辆、纯电动场地车92辆),累计行驶里程218万公里,运送乘客413万人次。通过示范运营,采集了各项测试数据,完成了道路试验和可靠性工况试验,为电动汽车技术改进和产业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搭建产业化生产平台:2003年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与市公交集团在重组武汉公用客车厂的基础上,共同设立了东风扬子江汽车(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初步搭建了混合动力客车的产业化生产平台,目前正以东风扬子江公司为基础,通过搬迁改造和技术升级,打造东风电动汽车生产制造基地。未来,将立足于东风公司客车存量资源,在东风客车底盘的基础上实现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产业化,并形成混合动力核心技术与关键部件的配套供应能力。混合动力轿车将与东风自主知识产权轿车同期开发同期产业化,其生产平台建设正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筹划准备中。
  组建电动汽车工程中心:2005年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在电动汽车研发中心的基础上集成各方优势,组建了国内第一家电动汽车工程中心,该中心可进行电动汽车产品设计、样车试制、零部件和动力总成试验,满足国家“863”电动汽车专项、产品延伸和纯电动汽车开发需要。目前电机试验室、电池试验室、多能源动力总成试验室、仿真与控制器开发试验室已投入使用。
  二、产业化主攻方向:构建零部件配套体系,培育消费市场,研发新产品,实现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和混合动力轿车大规模生产、销售,继续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产业化跟踪研究工作。
  混合动力汽车:目前,我市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和混合动力轿车已具备了产业化条件,我们要趁势而上,抢先发展。两种混合动力汽车要顺利投产,关键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构建零部件配套体系。“十五”期间,东风公司组织了一批具有相当基础和研发条件的科研院所和企业承担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的任务,并进入国家“863”重大专项研发体系,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单位未能跟上整车企业的研发与产业化的进度,使得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的配套成为制约我市电动汽车实施大规模产业化瓶颈。当前要大力搞好零部件的配套发展,重点解决电机及控制系统、电池及管理系统等关键总成零部件的配套问题。通过自主建设或招商引进,培育一批拥有技术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开展多能源管理系统、动力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电机及控制系统、混合动力汽车专用AMT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形成我市电动汽车完整的产业链。二是培育电动汽车消费观念。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刊及产品展览会、交易会等形式,宣传电动汽车知识,提高整个社会的环保节能意识,培育崇尚购买、使用电动汽车的消费文化氛围。三是扩大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的运营线路。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运作的模式,扩大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的运营线路,培育电动汽车市场。可考虑以武汉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有限公司为营运主体,在市内增设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公交线路,与武汉城市圈有关城市合作,成立营运公司,开通武汉至城市圈城市的混合动力线路,形成“一环(武汉市内环线)、二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多线(武汉——城市圈各城市)、多点(旅游景点、大专院校、步行街、公园)”的运营新格局,扩大市场影响和知名度。四是加大对政府采购的引导和调控。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部门、公益性社会团体在招标采购公务用车时,要拿出一定的额度采购混合电动轿车,扩大混合动力轿车在我市的使用量,在全省乃至更大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五是加大新产品研发的力度。以东风电动机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开展混合动力汽车扩展型产品研发,包括整车改进设计和产品化开发,开发出混合动力客车系列、轿车系列、卡车系列、微型车系列、军车系列、特种专用车系列、工程机械系列等品种,满足各方的需要。
  燃料电池汽车:扎实开展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基础研究,形成具有创新性的燃料电池关键材料技术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燃料电池发动机制造技术。在“十五”燃料电池轿车和燃料电池中巴已有技术成果的基础上,解决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布置、动力电池布置及通风散热等问题,开展电机和动力电池选型及参数匹配、整车通讯系统开发、整车工作状态显示和故障诊断与显示、整车强电安全和故障模式处理方案设计、整车控制策略开发等工作,研制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燃料电池性能样车,并开展试验运行。
  纯电动汽车:在现有场地车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根据市场需要,研发生产适合于特种用途的电动货车,包括用于电力维护、乳品运送、邮件运输、垃圾清运等专用电动车。2010年实现国内销售各类纯电动汽车达到5000辆/年,占国内市场45%的份额的目标,同时,部分产品出口,参与国际竞争。
  三、政策建议:从投入、财税、金融、管理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创造良好的研发、生产、消费发展环境,扶持和保护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电动汽车是一种稚嫩产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无法与燃油车平等竞争,需要长期的扶持和保护。美、英、法、日等发达国家为加快本国电动汽车开发与推广应用的步伐,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调控手段,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应借鉴工业化国家的先进经验,制定扶持政策,为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化创造一个较好的发展环境。
  投资政策。设立电动汽车发展专项资金。按鄂政发〔2005〕22号文件要求,建议从2006年至201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专项支持电动汽车产业化。
  财税政策。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待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全额返还。电动汽车示范运营企业在示范运营期间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免收电动汽车牌照费,免收购置税,免征公路养路费和车辆通行费。
  金融政策。鼓励有技术优势、市场前景好的电动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企业,通过境内上市或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行企业债券或者上市发行股票,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或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鼓励开展国际合作,在保护自有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吸引外资投入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制定专门管理办法,使风险投资基金尤其是国际风险投资基金、保险基金、民间资本等多种形式的资金进入电动汽车产业。
  管理政策。电动汽车牌照实行专用牌照,对在公众道路以外的场地(如公园)行驶的电动汽车不实行登记管理。驾驶人员可持与之同类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电动汽车。严格执行环保法规禁止市内公园、风景区、动物园内使用燃油型观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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