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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


  在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全面推广和普及节能技术,制定并强制推行更严格的节能节材节水标准。2005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其后,国家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的一系列指示,是站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针对我国资源相对短缺的基本国情,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和粮食安全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更新观念,实现住宅建设方式的根本转变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资源短缺、资源消耗多问题日益突出。从1993年起,我国已成为能源净进口国,专家预测到2010年我国能源缺口为8%,石油、天然气的进口依存度将上升到23%和20%。我国国土辽阔,但可耕地面积少,仅占国土面积的1/13。为保证粮食安全,到201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必须达到17.28亿亩,但目前仅有18.51亿亩。我国水资源短缺现象日益严重,目前全国600多个城市中约2/3的城市缺水,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瓶颈。
  更令人担忧的是,在资源短缺的形势下,我们仍维持着高能耗的住宅建设方式。据测算,目前我国既有建筑的总面积为400亿平方米,其中95%以上是高耗能建筑。我国住宅建设用钢占全国用钢量的20%,水泥用量占全国总用量的17.6%,城市建成区用地的30%用于住宅建设,城市水资源的32%在住宅使用过程中消耗,住宅使用能耗占全国总能耗的20%左右(若再考虑加上建材生产和建造的能耗,住宅总能耗约为37%左右)。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住宅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资源浪费现象。从水资源消耗看,我国卫生洁具的耗水量比发达国家高出30%以上;从钢材消耗看,我国住宅建设用钢平均55kg/m2,比发达国家高10%-20%;从水泥消耗看,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每拌和1立方米混凝土要多消耗80公斤水泥;从能耗的总体水平看,住宅使用能耗为相同气候条件下发达国家的2-3倍。
  目前我国仍处在房屋建设的高峰期,到2020年还将建成约300亿平方米的房屋。如果我们不花大力气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与建筑的发展,不但造成资源大量消耗,而且将来改造所需要的投入也是巨大的,这无疑会严重地影响到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高资源消耗、高环境影响、低生产效率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对能源、资源、环境造成越来越大的压力,我们应切实增强转变住宅建设方式根本转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首先从观念上实现更新。
  一是从解决住房短缺的需要向满足住房需求和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化生态并重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住宅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解决住房的紧缺问题。经过20多年的努力,住宅建设从数量上看,基本解决了有无问题,但付出了资源高消耗、环境高污染的代价,必须切实转变住宅建设方式,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在以人为本、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化生态的基础上,解决住房需求问题。
  二是从低品质、频拆迁的住宅向高品质、长寿命的住宅转变。由于我国住宅建设品质低等原因,目前我们的住宅平均使用寿命不足30年,远低于设计寿命50年的标准,而发达国家的住宅寿命一般高达80多年。这种“推倒砖头垒砖头”的低水平建造方式,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资源。住宅建设应从规划、设计、建造、使用、维护等环节,解决好近期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达到全寿命周期使用的目标。
  三是从重视城镇住宅向城镇和农村住宅并重转变。 目前,我们对城镇住宅建设关注比较多,对农村住房建设关注较少。而农村住房建设占地大、耗能高、质量差的问题更为突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必须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城市和农村两个方面。
  二、狠抓四个中心环节,积极广泛推行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方式
  住宅产业化就是建筑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生产方式的工业化。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实行住宅产业化,节能效果明显,现场垃圾减少83%,材料损耗减少60%,可回收材料占66%,建筑节能50%以上;住宅的性能质量更优,失误率降低到0.01%,外墙渗漏率水平0.01%,精度偏差以毫米计,小于0.1%;同时项目开发周期从传统方式下的20个月可以缩短到工厂化方式下的5个月,缩减75%,大大缩短住宅的建造周期。 因此,我们要以节能、节地、节水和节材(简称“四节”)为中心环节,以住宅产业化为载体,广泛推广节能省地型住宅,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住宅生产方式,使住宅建设逐步走上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道路。
  一是节能。通过科学的规划布局、合理的功能分区以及住区布置,通过建筑朝向、体形系数等规划设计手段,通过提高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以及设备和管线来减少能源消耗。
  二是节地。合理规划住宅建设用地,少占耕地,尽可能利用荒地、劣地、坡地等;合理规划居住区,在保证住宅功能和舒适度的条件下,确定居住区的人口规模和住宅层数,提高单位住宅用地的住宅面积密度;优化建筑设计,改进建筑结构形式,增加可使用空间;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延长住宅寿命,减少重复建设;合理控制住宅体形,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有效利用;合理配置居住区的环境绿化用地,增加单位绿量;减少停车占地并向立体空间发展,以留出更多居住空间。
  三是节水。在城乡规划、居住区选址中,充分考虑水资源开采利用与补给的平衡关系,以及城市供水与排水系统对节水的有效性;在住宅小区中,通过雨水收集利用、生活废水收集与处理回用等住宅节水措施和设备,解决非优质用水的来源;在住宅小区中,通过分质供水、推广应用节水器具等住宅节水措施与设备,节约用水。
  四是节材。就是推广可循环利用的新型建筑体系(如钢结构、木结构);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的建筑材料(如高强混凝土、高强钢筋等);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选用当地的、可再生的材料及产品;推行一次装修到位,减少耗材、耗能和环境污染;鼓励废弃的建筑垃圾回收与再利用。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保障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方式的顺利推广
  1、健全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法律制度。抓紧《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规范的调研起草工作;修订颁布《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颁布实施《节能建筑性能测评管理办法》,并形成相配套的政策。
  2、完善资源节约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推进节能省地型建筑的经济激励政策和实施办法,提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具体政策措施,完善促进城市节水的水价管理办法和污水、垃圾处理费用征管机制,积极推进城镇供热、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市场化改革,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冬季采暖保障制度,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投资参与既有建筑改造,研究提出推进村镇建设中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政策措施。
  3、研究制定建设领域有关资源节约的规范标准。提出适合国情、体现资源节约、符合循环经济原则,有利于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方针,并指导今后标准、规范的编制及强制性条文的确定。研究编制《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等规范标准,并尽早颁布实施。
  4、推动建设领域资源节约技术创新。加强科技创新,为资源节约提供技术支撑。积极组织科技攻关,努力开发适合国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适用技术和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新体系以及新型和可再生能源,鼓励研究开发节能、节水、节材的技术和产品。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有关城乡现代节能与绿色建筑等重大发展领域的要求,针对当前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突出问题,提出“十一五”科研攻关计划,争取实现重大和关键技术的突破。建立健全建设领域资源节约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机制,尽快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5、加强国际合作,不断提高我国建筑节能技术与管理水平。跟踪世界资源节约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技发展动向,在建筑节能、开发使用可再生能源、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可持续建筑、引进先进施工工艺及技术等方面缩小我国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实现我国建筑节能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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